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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专访申长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time:2014-08-11
量达到4.02件,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仅从数量上讲,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
从知识产权运用上看,涌现了一批像中兴通讯、华为公司、大唐电信等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水平较高的市场主体,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专利池、专利托管、专利保险、专利拍卖等多种专利运用新模式,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687.5亿元。与此同时,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为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发挥了积极的支撑作用。
再从知识产权保护上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基本形成。在司法保护方面,2008年至2013年,全国地方法院受理和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分别为33.4万件和32.6万件;在行政保护方面,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发生。2013年,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办案量共1.6万件,切实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的管理、服务、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本身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比较突出,相对缺少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版权精品,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影响力也不够,迫切需要我们加快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
强国与否,其坐标系和参照系应该是全球性的,必须能够得到国际上的认可,能够在国际上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