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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十大商标事件”公布time: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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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星姚明:这是我的名字,你不能注册商标

厦门姚明:我没有傍你,我只是在注册跟织带有关的商标类别!

厦门姚明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明(以下简称“厦门姚明”)和前NBA篮球巨星姚明关于26类“姚明”商标之争,经过9年多的抗争与较量,最终以厦门姚明“完胜”终结。2013年11月19日,厦门姚明收到了来自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据悉,厦门姚明和球星姚明,两人有关“姚明”二字的商标纠纷,始于2004年。当年8月17日,厦门姚明提出“姚明”商标注册申请,2007年11月19日,该申请被商标局以“姚明是我国着名篮球运动员,有很高的知名度,不得注册”为由驳回。随后,厦门姚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商评委于2008年12月8日作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决定该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在初审公告期内,球星姚明方面曾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于2011年5月25日作出异议裁定书,裁定其不予核准注册。厦门姚明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向商评委申请复审。今年6月28日,商评委作出复审裁定,姚明所提异议复审理由成立,“姚明”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厦门姚明强调说,他只是申请注册跟织带有关的商标类别,并没有傍名人的意思。9年来,为了能够注册“姚明”商标,他投入了大量时间、财力与精力,包括公司实景照片、产品照片、销售分布图、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等,甚至还有美国商务部“双反”初裁、终裁文件等。这是一次成功“逆袭”,最终让“小人物”完胜了“大明星”。

据中华商标超市专家透露,企业与名人之间发生的商标纠纷并不鲜见,时下热门案件球星乔丹和乔丹体育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中国的企业在商标保护以及避免商标纷争方面应该总结经验和教训,企业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品牌。

4、海棠湾商标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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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湾’商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海棠湾’商标之争可谓一波三折,异常艰难,历时两年多,“海棠湾”商标抢注案件终于成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