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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十大商标事件”公布time:2014-01-06
2013年12月9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一中院法庭上,两家稻香村唇枪舌剑,苏州称“稻香村”的得来是因为乾隆皇帝御赐招牌,而北京则称自己的字号在光绪年间就风靡京城。坚称各自才是“中华老字号”,是本宗本源。
庭上,原告认为,北京稻香村背着苏州稻香村申请注册“三禾稻香村”商标,置已使用200多年、注册20多年的“稻香村”商标于不顾。第三人北京稻香村是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第三人使用“稻香村”商标所获得的声誉应归属于该商标及原告,法律及实际上并不存在分立、共存的“稻香村”市场。
被告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则认为,原告的申请是对第三人商标的复制,其申请注册是对北京稻香村知名商标的刻意模仿,很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北京稻香村是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苏州稻香村使用的商标与第三人北京稻香村的文字极为近似,其用意明显,就是为了达到鱼目混珠、侵占北京稻香村市场份额的目的。因此裁定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应依法制止。
第三人北京稻香村认为,北京稻香村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拥有18亿元的资产,29个直营店、81个加盟店和300多个经销网点,销售区域以北京为主,辐射到河北、内蒙古、山西等13个省区市。国家商务部曾经正式授予北京稻香村中华老字号,具有极强的显着性和知名度。原告新注册“稻香村”商标是一种“搭便车”的行为,其严重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给市场造成了混乱,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此案仍在审理中,中华商标超市将继续关注。
6、阿迪王商标纠纷达成和解
中华商标超市网搭配旁白:
阿迪王:奈若何,一直被冠以山寨之称!
阿迪达斯:奈我何,越挫越勇终和解!
“阿迪达斯与阿迪王已达成和解。”7月18日,阿迪达斯方面确认该消息,这意味着双方辗转多地、喧嚣五年的商标纠纷终于划上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