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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海棠湾休闲度假区开发项目是三亚市政府于2004年4月启动的重大建设项目,自2005年6月以来,随着海棠湾国家海岸建设的进行,各地出现多起抢注“海棠湾”商标事件,被抢注的商标内容包括吃、穿、住、行、玩、文化出版等20多个类别,将严重影响了三亚市经济的长远发展。
2009年,得知“海棠湾”商标被抢注以后,三亚市委、市政府及省工商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海棠湾”商标注册工作组,开展商标维权工作.
2011年6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商标异议裁定书,对首批被抢注、已经进入初审阶段的10个“海棠湾”商标裁定为不予核准注册。抢注人李隆丰对该裁定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海棠湾”商标争议裁定。
2012年5月10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的原审判决,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海棠湾”商标争议裁定。
直到2013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3)知行字第41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1)第13255号《关于第4706493号“海棠湾”商标争议裁定书》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行终字第582号行政判决,至此,“海棠湾”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针对此类事件,中华商标超市网法务部的负责人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要提高商标注册保护的意识,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将会更加显着,现在不仅仅是知名景点会被抢注,现在诸如“刘翔“”乔丹“等在内的名人商标注册都被炒的火热,因此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全民商标保护意识的培养是必须的。
5、苏京“稻香村”均自称老字号
中华商标超市网搭配旁白:
苏州稻香村:我是乾隆皇帝御赐招牌,你甭想借用!
北京稻香村:你眼红我市场异常红火,莫想搭便车!
2013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因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5485873号商标“稻香村及图”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商评委最终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苏州稻香村遂将被告商评委和第三人北京稻香村起诉至法院。